个税起征点5000元不变但这个重大变化让个税降幅或超92
备受社会关注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27日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二次审议,二审稿中未对起征点修改,即每月5000元不变,但增加了赡养老人支出纳入专项附加扣除,由此前居民个人的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四项支出可以在税前予以扣除,增至五项。 对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很多人的目光都会集中在 “个税起征点”的调整标准上,但多位业内专家均表示,如果只盯着起个税起征点上调至5000元/月不放,就会认为这次个税改革的减税力度偏小,但结合草案中提到的专项附加扣除、税率结构优化调整这两项减税措施,其实下一步个税改革中减税的力度还是很大的。 个税税率调整前后对比 这么看来,可能无法给大家一个直观的概念,不妨让融360小编帮你算笔账: 按照计算公式:个税=(工资收入-五险一金缴纳金额-个税起征点)*税率-速算扣除数 以北京市为例,假设某人税前月薪是1万元,需要缴纳的五险一金加起来是2220元,如果按照今后个税起征点为5000元/月的标准,在没有专项附加扣除的情况下,实际缴纳个税=(10000-2220-5000)×3%=83.4元,最后每月实际拿到的工资为7696.6元,而如果按照现行的标准,核算下来,需要缴纳的个税为323元,最后每月实际拿到的工资为7457元,也就是说,比起个税起征点为3500元/月时,税改后每月工资增加了239.6元。 那么,如果算上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支出的专项附加扣除之后,到手收入又有什么变化呢? 虽然目前关于专项附加扣除具体如何实施还有待个税法实施条例来明确,但是北京大学教授、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有人算过一笔账,专项附加扣除加总起来,人均扣除额度大约在2000元左右。因为基本费用扣除标准为5000元,专项扣除标准需与之相适应。引入专项附加扣除,考虑到个体支出的差异,对基本家庭民生支出给予扣除。” 据此假设,我们再来计算一二: 同样以在北京工作,月薪10000元为前提条件,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计入2000元的专项附加扣除,即10000-2220-5000-2000=780元,那么实际缴纳个税=780×3%=23.4元,比起现在需要缴纳323元个税,降幅超过92%;而最后每月实际到手工资为7756.6元,相比现在每月拿到7457元,每月工资增加了299.6元。 差4毛钱就是三百块啊,爱吃的就能好好搓一顿,爱美的就能多买一只大牌口红……这么想想,还真是欢欣鼓舞啊,好期盼这一天快快到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