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象贷的款我竟然得一起还凭什么呀
爱情诚可贵,谨慎不可少。恋爱的时候因为关系亲密,很多人在处理金钱问题上就比较随意了,而双方一旦分手,金钱的纠葛很可能就随之而来了…… 融360小编就看过一个案子,姑娘在男朋友写的借据上签了名,后来发现自己要和男朋友一起承担还款义务。 案子是这样的:2022年5月,陈先生贷款了7万元,但是迟迟没还上,后来找朋友王先生借到人民币7万元去还贷款。但是陈先生写完借据以后就消失了,找不到人。 无奈之下的王先生找到了陈先生的女朋友李女士,李女士在借据上补记了“借条债务属实,该债务我愿承担”的内容。后来王先生就向李女士催要借款,李女士拒绝帮忙还钱。王先生就把陈先生和李女士告到法院,要求二人共同偿还借款。 李女士向法院辩称,虽然自己在借据上签字要偿还男友的债务,但他俩仅仅是男女朋友关系,没有义务为他偿债,陈先生欠钱应该由他自己偿还。 重点来了,法院审理认为,李女士主动在借据上签字承诺愿意承担债务的清偿责任,这种行为就导致她的身份相当于共同借款人,所以最终判决李女士和陈先生共同偿还借款7万元。 融360小编提醒: 哪怕两个人不是夫妻关系,也不要在借条上轻易签名,因为借条上的签名可是代表着身份的。 一般来说,借条上会有三种人的签名:借款人、保证人和见证人。借款人就不用说了,肯定是有偿还债务的责任。 而上面案例中的李女士,她主动在借据上签字,并且还说“借条债务属实,该债务我愿承担”,这就等于要加入这笔债务,成为共同借款人啊!因为她并不是这笔借款的保证人和见证人。 可以说她实在是小瞧了这个签名的威力和法律后果,虽然她和借款人仅仅是男女朋友关系,但是法律并没有对共同借款人进行身份限制,在借条、贷款合同上一起签名,或者在上面补记“自己愿意承担债务”等内容,都是要承担还款责任的! 所以,大家今后可要注意了,千万不要轻易在他人的借条、贷款合同上签字,即使非签不可,也要在紧靠自己签名的前方标明“一般保证人”、“见证人”等身份来规避风险。这是非常重要的,谨记! 急用钱?我们评测了上百款小额贷款产品!关注微信公众号“易出钱”(ID: yichuqian360),再也不怕借不到钱。 |